关键词: 招教考试
南兴教〔2022〕7号
关于印发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202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城区各中小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2022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2年3月15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 3月15日印发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实施推进年,兴宁区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强化党建引领,紧紧围绕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入实施“品学兴宁 品质发展”系列工程,加快建设一批特色学校、打造一批教育品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提升城区教师、学生、学校品质形象,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质量
1.创先争优,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健全完善党支部全覆盖分析研判的动态管理机制,开展结对帮扶与分类晋级工作。扩大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特别是软弱涣散党支部,努力缩小地域、学段、体量等校际差距,把选树典型与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相结合,在选树典型的过程中推进党建工作整体提升。
2.加强政治建设,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探索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深入实施“党建基础夯实年、党建水平巩固年、党建质量领先年”三年行动计划,以党建“5+2”工程为抓手,确保党组织和党的组织工作“两个全覆盖”取得实效,力促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得到巩固提升。
3.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实效。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继续开展“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狠抓师德师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开展。开展“师德微视频”系列活动。结合讲好“兴宁教育故事”宣传和树立一批新时代新形象的兴宁教师。强化监督问责力度,做好第一轮巡察整改,积极创建清廉学校,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4.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提高宣传阵地建设。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创新改革,遴选一批实践育人基地建设,组织学生参加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发挥校园文化的熏陶作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对学校网宣员、新闻发言人、通讯员加大培训力度,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及新媒体平台,加强对重大思想理论和舆论问题的引导。健全考核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书记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校级干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评工作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坚持立德树人,着力构建素质教育全面发展新格局
5.继续推进“品学兴宁 品质发展”工作。统筹年度工作方案,根据城区实际对接南宁市教育局品质教育工程总体方案,重点推进“强师提质工程”、“6+X学生素质成长工程”、“特色学校创建工程”三大工程,全面提升城区教师、学生、学校品质形象,进一步促进“品学兴宁”内涵发展。
6.培植和打造品牌德育活动。在学生中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常态化创城和文明学校创建提质工作,研究制定学校品牌德育活动创建指导意见,鼓励各层次学校积极申报品牌德育项目,选拔培植10个各类特色项目,打造5个德育品牌,发挥特色和品牌示范作用,不断提高学校立德树人效果。大力推进体艺“6+X”学生素养成长项目实施,创建5所体育艺术特色示范校,打造2~3个艺术特色工作坊。开展学校特色大课间体育活动,将体艺“2+1”项目融入日常课堂教学,做到“课内+课外”有机结合,使学生的艺体综合素养得到健康发展。
7.扎实开展“双减”工作。加强作业设计指导,落实工作检查制度,通过教学视导等活动,分级核验学校作业管理、作业质量和作业负担等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典型,突出亮点,推广经验,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更加规范、高效。继续推动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保持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100%参加课后活动。加强课后服务收费管理,推荐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进校开展活动,满足学生多样性兴趣爱好发展需要,努力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城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及时治理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严格实施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权益,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8.统筹做好招生工作。加快新校筹备工作,争取秋季学期新开办2所小学、4所幼儿园共6所公办学校,增加学位供给,合理调整学校招生服务地段。加强招生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周密开展招生摸底调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完善工作预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加大学区、片区学校生源调剂,充分挖掘公办学位资源,尽力按政策满足随迁子女享受就学同城待遇的愿望。
9.加强卫生和防疫工作。健全和完善学校卫生管理队伍,保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力量。落实学校卫生和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加强防控政策宣传,切实开展应急演练,根据疫情动态形势,精准排查反馈重点人群信息,开展师生健康常态化管理,确保校园卫生安全。
三、坚持强基固本,多渠道提高育人质量
10.提高学前教育办学质量。努力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确保平云路幼儿园、金川路幼儿园、三塘南路幼儿园、鞍马岭路幼儿园等4所公办园秋季学期开园招生。加强幼儿园园长和幼儿看护点举办者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探索和强化学前教育学区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学区教研活动,提高幼儿园和幼儿看护点一日常规管理水平。探索建立以公办园为龙头的学前教育集团,以集团园的引领作用,不断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城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11.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结合“项目为王”和“五大攻坚”的目标,多措并举,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推进新校或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扩大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资源,缓解片区招生压力。确保中兴小学扩建、世纪花城小学(金川路小学)等交付使用,推进松柏路小学、汽车城北路北侧小学及天德路学校等开工建设,开展松柏中学、明秀东小学扩建、燕子岭小学扩建和兴宁二中学生宿舍等前期报建工作。组织义务教育学校薄改环节改善和能力、校舍安全保障机制工程及学校小维修的项目实施,积极完成绩效考评项目进度和资金支出目标任务。
12.全面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对适龄残疾少年儿童的数据核查、科学评估和分类安置;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充分发挥城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作用,提高特殊儿童教育效果;完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师生的权益。
13.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规范民办学校收费和财务管理,加大对民办学校的帮扶力度,不断提高民办学校教学水平。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学位在民办学校的比例,按时完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不高于15%的目标任务。
四、发挥人才优势,提升教育服务新发展能力和水平
14.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开展2022年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将师德教育纳入教职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严抓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开展2022年兴宁区教育系统“讲好兴宁教育故事”师德宣讲活动,组建城区师德宣讲团,举办线上线下师德巡回大讲堂、师德主题宣讲会。开展覆盖全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师德师风排查整改工作,查准每个学校存在的师德师风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实行台账问题销账管理,逐条督促整改后销账,减少师德师风隐患和问题。
15.抓好统筹规划,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开展两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预计招聘教师510人,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放宽招聘条件,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通过组织调动方式引进11名骨干教师,有效补充紧缺学科教师。加大校级领导交流调整和教师轮岗交流,合理调配教师编制、岗位资源,优化教师年龄结构比例,充实市区学校师资力量,激活乡镇学校教师队伍活力。落实支教走教制度,实现城乡交流全覆盖,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引导和扶持“三名”工作室,打造城区级“三名”工程梯队培养人选,力争到2023年储备名师6名、名班主任4名、名校长2名。争取挂牌市级名师工作室3个、名班主任工作室2个、名校长工作室1个。
1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选人用人能力。定期开会讨论学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形成综合分析研判报告和领导干部培养规划,为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和调整交流领导班子提供有力依据。提高考察组成员考察工作能力,全方位考察干部,为组织选人用人做好基础保障。建立培养激励机制,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职务,采用梯队培养的方式,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五、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教学上新台阶
17.建设品质课堂,提高教学效率。以科研引领教学教研,推进思政课教研训赛一体化改革,实现中小学思政课建设新突破,围绕“336”思维课堂教学模式推进课题研究及教改实验工作,优化课堂教学方式,建设品质课堂,推动优秀教学成果的培育和推广应用。制定并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教学工作的建议》,做好四年级、八年级语文、英语与艺术学科的国家质量监测迎检教学工作。
18.打造品质教研,提升教研内涵。进一步完善城区、学区、学校、教研组多级教研体系和“以校为本,学区联动,城区引领”的教研模式,狠抓教研工作,推动校本教研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教研品质,在教研方式创新、效能提升以及品牌形成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启动中小学“品质教研”建设项目。打造中小学语文、数学、道法、科学、等6个市级“品质教研”示范教研组,探索“品质教研”模式,形成教研品牌。
19.狠抓中考备考,全力提升质量。引导教师把握命题方向,命制中考模拟试题、开展复习经验交流以及信息动向研讨等,在夯实基础知识、掌握基本技能、构建知识体系、培养思维能力等方面下功夫,以促进九年级复习备考工作的高效进行。
20.搭建成长平台,促进专业发展。举办以“336”思维课堂构建为主题的教师课堂教学展示活动、教师专业技能大比武、学科命题比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展评等系列活动,选拔、指导教师参加市级以上的教学评比,以赛促研,以赛促训,强化教学质量意识,激发和调动教师参与品质课堂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速骨干教师的专业成长。
21.丰富数字资源,提升应用能力。做好数字资源建设和培训,推进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2.0,做好三个课堂建设培训和应用。
六、推进保障能力建设,为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2.做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做好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设,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都能了解到现行资助政策,熟悉资助流程,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确保如期完成学前免保教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广西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基层补偿审核和发放、南宁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来邕留邕学费补偿、浩德项目资助孤儿及单亲特困家庭儿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及催收等工作。关心乡村教师工作生活,在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进一步改进控辍保学工作措施,改善特殊教育条件,全力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23.提高后勤保障服务水平。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等使用的内审和预算执行分析,做好资金执行的绩效评价,提高各类资金执行率。强化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各类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完善账目档案资料。严格学校收费行为,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严肃查处和治理乱收费行为。建立健全管理内控制度,明确项目业主的主体责任,提高各学校幼儿园工程建设的自主性和能动性,规范维修改造建设程序,确保项目实施合法合规。努力完成城区分配的经济发展指标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和节能减排任务。组织学校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指导学校编制有关工程、设备和服务类采购需求表,及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报采购计划申请,严格按要求做好项目接收、验收、支付等工作。
24.推进教育督导督政工作。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完成2020年度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反馈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做好2021年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督导评估工作;积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迎接督导评估专项调研,积极参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及培训;继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完成第四届政府督学换届工作;做好兴宁区学区制管理改革督导评估工作;继续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申报自治区督导评估;做好自治区、南宁市、城区级示范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对中小学校校园安全、疫情防控、学生欺凌、防范学生溺水、教育乱收费、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等热点难点问题和其他教育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对重大教育突发事项及时开展督导。
25.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压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巩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格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管理,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涉校特殊利益群体教育疏导稳控,加强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防控,有效防范校园暴力伤害事件。加强重点时间节点、重大活动、重点场所的安全风险排查研判,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学校楼宇临空面位置安全防护设施排查整治,做好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隐患点排查治理,抓好专用校车安全管理和有序规范发展,联防联控抓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心理健康、防溺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一氧化碳中毒、防性侵猥亵、反欺凌等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学校师生开展防暴恐、消防安全等应急演练,防止校园安全和学生伤亡事件发生。处理好发展改革稳定的关系,做好舆情监控和处置工作,防止因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当引发风险。
26.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提升城区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优化教育政务服务,进一步健全教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增强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继续开展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和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并将这些工作与“品学兴宁 品质发展”系列工作相结合。加强教育系统普法工作,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营造良好的氛围。推动各校特别是兴宁区民办学校章程修订,抓好法律法规在学校的落实落地。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通过打造南宁市兴宁区第一初级中学、南宁市兴宁区第二初级中学、南宁市华强路小学、南宁市澳华小学等四所学校为“兴宁区法治示范学校”,带动整个城区全面实施法治建设工作。继续办好全城区青少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法治活动周”、“宪法晨读”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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