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教师资格证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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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幼儿园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损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若情节严重,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停止其招生。这属于教育行政处罚中的( )。
A.人身自由罚B.行为罚
C.财产罚D.声誉罚
2.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首先体现在( )。
A.学校平等 B.教师平等
C.机会平等 D.教材平等
3.从系统管理学的角度看,师生关系体现为伦理关系、管理关系、法律关系与人际关系等。处于高层次的是( )。
A.伦理关系 B.管理关系
C.法律关系 D.人际关系
4.根据我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从教育法律规范看,该表述属于( )。
A.概念性规范B.原则性规范
C.技术性规范D.确定性规范
5.2008年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首次增加了以下哪一条( )。
A.维护学生合法权益B.公正对待学生
C.保护学生安全D.平等对待学生
二、论述题
1.当前我国常用的教学组织形式是什么?其优缺点是什么?
2.请谈谈教学中启发性原则的关键是什么,并试述在教学过程中应如何贯彻启发性原则。
三、简答题
1.教师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
2.简述情绪与情感的区别。
3.简述教学中利用反馈信息对学习效果的影响。
4.简述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四、案例分析题
1.小刚在班级中成绩一般,经常被老师和同学所忽视,有一天上数学课,他在那里折飞机,为了引起老师和同学的注意,他把飞机投向了空中,数学老师当场批评了他。
(1)请你用行为主义的理论分析这个数学老师处理问题的方法及其效果。(4分)
(2)请你用其他的学习理论,提出更好的处理方法。(6分)
2.初三学生王某平时特别贪玩,经常瞒着父母逃学,学习成绩很差,班主任薛老师采用罚站、罚抄作业等措施均无效果,后建议学校开除王某,理由是王某的成绩可能会影响学校中考的升学率,学校采纳了班主任的建议,将王某开除学籍。
(1)本案例中法律主体有哪些?(3分)
(2)运用相关法律分析本案例。(7分)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行为罚是限制或剥夺违法者某种行为能力的一种惩罚。撤销违法举办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取消颁发学历、学位和其他学业证书的资格、撤销教师资格,责令停止招生等都属于行为罚。
2.C【解析】略。
3.A【解析】师生之间的伦理关系是师生关系体系中高层次的关系形式,对其他关系形式具有约束和规范作用。
4.B【解析】原则性规范所确立的行为模式具有抽象性,其操作要求联系具体的教育法律规则来进行。题干中教师工资具体联系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来进行,故属于原则性规范。
5.C【解析】略。
二、论述题【解析】
1.当前我国常用的教学组织形式是班级授课制。(1)班级授课制的优点是:①有利于经济有效地大面积培养人才,提高教学效率;②有利于学生获得系统的科学知识;③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④有利于发挥学生集体的教育作用;⑤有利于学生德、智、体多方面的发展;⑥有利于进行教学管理和教学检查。
(2)班级授课制的不足是:①不利于学生主体性的发挥;②不利于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创造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③不能很好地适应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多样化;④不利于因材施教,难以满足学生个性化的学习需要;⑤不利于学生之间真正的交流和启发;⑥以“课”为基本的教学活动单位,某些情况下会割裂内容的整体性。
2.(1)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是启发性原则实施的关键。
(2)贯彻启发性原则的要求包括:①加强学习的目的性教育,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②设置问题情境,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良好的思维方法和思维能力;③让学生动手,培养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将知识创造性地运用于实际;④发扬教学民主,它包括: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和生生关系,创造民主、和谐的教学气氛,鼓励学生发表不同见解,允许学生向教师提出质疑,等等。
三、简答题【解析】
1.(1)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兴趣,维持好奇心;(2)设置合适的目标;(3)控制作业难度,恰当控制动机水平;(4)表达明确的期望;(5)提供明确的、及时的、经常性的反馈;(6)合理运用外部奖赏;(7)有效地运用表扬;(8)对学生进行竞争教育,适当开展学习竞争。
2.(1)从需要的角度来看,情绪是原始的、低级的态度体验,与生理需要是否满足相联系,是人和动物共有的;情感是后继的、高级的态度体验,与社会需要是否满足相联系。(2)从发生的角度来看,情绪可以由对事物单纯的感知觉直接引起,具有情境性和易变性;情感则由对事物复杂意义的理解所引起,具有稳定性和持久性。(3)从表现形式来看,情绪体验强度大,往往带有冲动性,并伴随明显的外部表现;情感则比较内隐,较为深沉。
3.(1)对于教师而言,教学评价提供的反馈信息,可以帮助他们及时发现自己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在此基础上修正、调整和改进教学工作;(2)对于学生而言,肯定的评价可以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习兴趣,否定的评价则可以帮助学生发现错误及其“症结”之所在,以便在教师的指导下“对症下药”,及时纠正。
4.(1)有损害事实,即行为人有侵害教育管理、教学秩序及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客观事实存在;(2)损害行为须违法,即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是构成教育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即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四、案例分析题【解析】
1.(1)根据行为主义学习理论,数学老师所采取的方法是惩罚,这样不仅不会改变小刚的不良行为,反而满足了他渴望被老师和同学注意的需要。在本案例中,老师可以采用消退法来消除小刚的不良行为。消退是一种无强化过程,其作用在于降低某种反应在将来发生的概率,以达到消除某种行为的目的。不去强化而去淡化,既可消除不良行为,又不会带来诸如惩罚等导致的感情受挫的副作用。消退是减少不良行为、消除坏习惯的有效方法。案例中小刚在课堂上折飞机并把飞机投向空中,是为了得到老师或同学的关注(强化),老师与同学可以不予理睬,不给予其希望得到的强化,那么此类行为就会逐渐减少。
(2)根据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个体可以通过替代强化,即观察榜样的行为被强化而受到强化。老师可采用的好的方法是在班级中树立榜样,让同学们都学习榜样的良好行为,从而减少或抑制不良行为的出现。
2.(1)法律主体有学生王某、班主任薛老师和学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薛老师采用罚站、罚抄作业等措施违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班主任薛老师建议学校开除王某,学校采纳了班主任的建议并将王某开除学籍,班主任和学校的做法都违反了教育法的相关规定。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学校将王某开除学籍,侵犯了王某的受教育权。④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教师应当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但是本案例中的薛老师体罚学生并建议开除学生,没有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更没有做到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的师德要求。由此可见,班主任和学校的行为违反了多部相关法律规定,应给予相应的法律处罚或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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